新北市鄭姓男子自己外遇偷情,被妻子發現,妻子為了挽回感情,將應有部分房產轉移給丈夫,沒料到,鄭男竟傳訊說:「抓著一個沒有感情的軀殼,妳覺得值得嗎?」後來還向法院提訴指責妻子不是,要求離婚;不過,新北地院法官不准,判鄭男敗訴,可上訴。
據查,鄭男與郭姓妻子於101年間結婚,102年間,鄭男卻趁妻子外出時,帶女子回住處偷情,郭女帶徵信社回家抓姦,事後,鄭男簽下悔過書。後來,鄭男竟提訴指控妻子種種不是,還強調與女子「過從甚密」曝光後,不斷遭岳父數落,加上妻子離家不顧一年多,訴請離婚。
郭女則主張,丈夫被她抓姦在床,為了挽回婚姻,她主動釋出善意,將應有部分房產轉移給丈夫,卻換來丈夫以「其實妳只是不肯去面對我們沒愛的這個事實」、「妳只是想綁住這虛偽的關係而已」等語,冷言以對,告訴期滿後,更翻臉不認人,不但要求離婚,還惡言相向,並將她逐出家門。
法官則認為,鄭男未能證明婚姻無法繼續維持,是妻子所致,更有可能是鄭先放棄彼此,判鄭敗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