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日報 云云╱雲林(商)
我跟先生於大學認識,相戀8年結婚,當年家父並不贊同,那時愛到卡慘死,哪聽的進去長輩諫言。婚後頭幾年夫妻相安無事,唯一的缺點就是先生喜歡呼朋引伴飲酒作樂,想不通他一個公務員何來眾多應酬。
有一年夏天每當我在沐浴時,先生總會消失半個小時之久,經兒子提醒我才稍加注意。果然當我說要洗澡時,先生又溜出去,這回我偷偷跟在後頭,看見他進去附近一戶同為學校女老師的家中,大門半掩,他們親熱讓我撞個正著,兩人大驚失色杵在原地,我則呆立了數秒不知如何應對,稍後我讓先生先回去,我跟女老師開門見山的談。
連夫帶子全部出讓
女老師委屈的說是先生誘拐她的,這位老師因丈夫外遇離婚帶著兩個孩子生活,我對她說:「我可以把丈夫讓給妳,條件是附帶我3個孩子,妳必須把他們扶養成人。」女老師低頭不語,最後她寫下切結書表示會跟先生斷乾淨,而我也信守承諾,不張揚醜聞讓她保有尊嚴,整起事件就此落幕。
我以為先生從此會收斂行為,沒想到兩年後,家裡又有莫名電話響起,向先生逼問,他才坦承是一位歡場女子的糾纏。我在婆婆陪同下去找這位歡場女子,誰知她向婆婆下跪還說:「真心愛一個人有什麼錯?」無功而返之下,只能約束先生疏遠她。
後來她還到學校找先生,鬧得滿城風雨,先生顏面掃地自行離職。無奈的是,女子不斷自殘相逼,最後跳海身亡。她死後雖然她家人自知理虧並無怪罪先生,我卻只能暗中祈禱先生能從中得到教訓不再犯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