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1-08-02 04:30) 本報訊 (記者王秋實)
張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,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。庭審過程中,為証明自己與丈夫之間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,她不惜自曝婚外情。昨天記者獲悉,密雲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。
張女士起訴稱,上世紀九十年代,她與丈夫宋先生經人介紹相識並建立戀愛關係。1993年他們登記結婚,婚後生育了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。然而婚後宋先生經常因瑣事與她發生爭執,並對她實施家庭暴力。
去年3月,張女士不堪忍受家庭暴力,不再回家居住,開始與丈夫分居。現在她起訴到法院希望與丈夫離婚。
庭審中,宋先生認為自己與妻子還有感情,希望張女士能回家和自己一起生活,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。
然而宋先生剛說完,張女士自曝她在與丈夫分居的期間,已經與他人開始同居生活,足見兩人之間的感情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