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/郁屏(屏東竹田)】
最近,我結束了近九年的婚姻,離婚是對方提出來的,真正的原因至今不明。
婚姻的九年間,他有七年沒有穩定收入。不切實際的他,不顧一切的追夢,卻不面對家庭的責任,以致我遲遲不敢處理不孕的問題。傳統的我,認為結髮就是一輩子,儘管他是一位不及格的丈夫,我仍然愛著他、包容他、守候他,極力扮演為人妻的角色。每天早起幫他準備早餐、他回家有切好的水果、幫他按摩紓壓,從不讓他洗一件衣服,也不曾要求他做一件家事。身為妻子的我,除了打理家庭生活之外,還要在外賺錢,而且收入並不比他低。
直到他提出離婚的要求,理由是他壓力太大、想要自由。他根本不顧近十年的夫妻情分,到後期甚至出現情緒失控或夜不歸營的狀況。我開始做心理諮詢,後來我妥協了。但我三十四歲的身體裡守著中國傳統婦女的觀念,覺得好羞愧,我一定是哪裡不好!
被遺棄的感覺占據我的心,一想到往後的人生路沒有他相伴,像是深夜在鄉間的小路上走失了路,眼前一片漆黑,好無助。我逢人就聊傷心事,很輕易的就流淚,一到假日更恐慌,出現對人生無望的憂鬱傾向。再多朋友的相勸,也不能把我從黑暗深淵中拉起來。
在一次的旅遊中,我終於把心打開了。見天地之浩瀚,我的愛恨情仇不過是古往今來渺小不過的男女情愛。
離婚後,不再是生命共同體,我也不必再把過程中的傷害,當成揮之不去的陰影。一時的不幸福,不等於人生就是一齣悲劇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