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曾姓男子趁妻子高女到中國經商,將小三張女帶回家同居,高女聽到風聲,在浴室裝監視器,拍到兩人洗鴛鴦浴,互相擦背、搓洗身體畫面提告。
兩人坦承同居卻否認通姦,檢察官認為,雙方親密程度不亞於夫妻,說沒性行為誰相信?檢察官仍依妨害婚姻起訴。
曾男的太太高女,到中國經營餐飲事業,曾男利用元配不在國內,把小三帶回台中的透天厝同居,期間曾男的兒子與女兒搬回來住,看過爸爸與張女共浴、擁抱等親密行為,還聽到爸爸喊對方「老婆」。
高女回國,發現先生把家中鑰匙換掉,她好不容易進屋,看到主臥房有張女及其他女人的衣物,她當場提出質疑,反被先生趕出家門。
高女隨後在透天厝的浴室裝監視器,取得先生與張女3次裸身共浴的監視影帶,提告兩人通姦。
曾男與張女均坦承同居,但否認有通姦、相姦行為;但檢方認為,兩人親密程度已不亞於一般夫妻,說沒有性行為誰能相信,依妨害婚姻起訴。
而曾男反控元配妨害秘密部分,檢察官給高女不起訴處分。
來源:自由時報 台中 2015-01-14